第八条沐鸣对本校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负责,要做好学生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,加强安全防范👩🏼🎨,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,严格管理,把安全教育管理落实到班级,落实到每一位学生,辅导员、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负责。辅导员♋️🫶🏿、班主任要定期到学生宿舍、班级了解学生情况,进行安全检查,消除隐患。要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安全委员会的作用。
第九条沐鸣校门实行来访登记制度,进入沐鸣的人员必须持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登记,学生持学生证出入。校保卫人员巡逻巡查时有权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或要求其出示证件。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可疑人员🧚🏽♂️,校保卫人员应责令其离开沐鸣或报警交给公安机关审查。
第十条学生在校内的正常起居🪰、生活、学习要自觉遵守下列规定🥨:
(一)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沐鸣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🛻,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;
(二)在日常教学及其它各项活动中,应严格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,听从指挥👨🏿💼🦬,服从管理,在公共场所🧑🏽🦳,要遵守社会公德◼️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👷🏼♂️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;
(三)不得在宿舍内使用除电吹风之外的功率较大🧩、易引起火灾的电器;
(四)不得破坏🐻🧑🏼🦰、乱接、乱拉电源线,不得在床上使用各类电器设备🍏🧜,离开宿舍时应自觉关闭房间电源🧤;
(五)不得在宿舍、教室使用明火🖇;
(六)不得留宿异性及其他人员;
(七)不得擅自离校👨🏻🦲⛩,夜不归宿👳🏻♀️;
(八)不得以攀爬✈️、翻越等不正当方式进出沐鸣、学生公寓🙇🏿♀️、宿舍区;
(九) 不得在宿舍👃🏼、教室、实验室及校内公共场所吸烟🧏🏽;
(十) 不得借助麻将🫐、扑克等各种娱乐工具进行赌博活动;
(十一)不得到非正规游泳场所或无正式救生人员保护的场所游泳;
(十二)不得将易燃🎅🏽、易爆🏌️♀️、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、凶器带进沐鸣💁🏼♀️🙇♂️;
(十三)未经沐鸣批准🔙,学生不得驾驶机动车、电动车进入校园;
(十四)其他有关违反学生管理🧎、宿舍管理规定的🩳。
违反上述条款者🕹,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;触犯法律的,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🥱。
第十一条学生在校园内意外受伤时🚜,要第一时间报给辅导员、班主任知道🩳6️⃣,辅导员💂🏻♀️、班主任在24小时内上报学生工作处,学生工作处要在24小时内向承办校方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报案🔊,立案后,产生的医药费可向承办校方责任险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。发生事故或出现要求保护人身或财产安全等情况时💂🏼♀️,沐鸣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,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。
第十二条发现刑事🔌、治安案件或交通、灾害等事故,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,及时报告沐鸣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😼。在沐鸣范围内的,沐鸣应迅速采取措施,控制事态发展👨🏻🦼➡️,减轻伤害和损失。
第十三条发生台风、洪水📦✬、地震等自然灾害和重大传染病等突发事件时,沐鸣可以采取临时停课等措施,学生在这些突发事件面前必须无条件服从沐鸣统一调度安排🙇🏻♂️。
第十四条学生组织大型文体活动,须经沐鸣和有关单位审核同意🥥☄️。组织者必须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、审查,并负责整个活动的安全✍🏿。学生组织外出实习、参观⛩、旅游等集体活动🍊🧑🏻🦽,(含社团、系、部、班级等)🔦,要有完善方案和安全措施🚁,组织者必须提出书面报告,由辅导员、班主任和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,再报学生工作处和沐鸣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外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