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条德育测评🫷🏿,满分为30分,由德育基础分、班内互评分🔖👶、德育奖励分🥷🍉、德育扣分构成♒️。其中德育基础分满分为10分🕵🏽,班内互评分为10分,德育奖励分满分为10分👩🦳,德育扣分不超过前三者得分之和👩🏽🌾。
第八条德育基础分🌰:学生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🍿,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👇🏽,团结同学,尊重师长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卫生习惯。
符合上述标准的,德育基础分可得10分,不符合者酌情扣1分、2分等。
第九条班内互评分:各班级成立评议小组,组织班内成员开展互评,结合学生本人自我评价𓀚,计算出学生班内互评得分🫅🏼。评分方法:
学生给自己打分,其他同学给被评学生打分,算出总成绩,全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,排名前10%(若不足1人,则取1人)的同学得10分🧗🏿♂️,排名前10%至前20%的同学得95分,排名前20%至前40%的同学得9分,排名前40%至1前60%的同学得85分,其余的不得超过8分。
第十条德育奖励分如下具体项目👂🏼,学生可以申请德育奖励加分⛹🏼♀️:
(1)荣誉称号加分
①本学年度获得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💆🏻♂️👩🎤、“优秀班干部”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团员”等▪️。加分标准为:国家级加4分,省部级加3分,市级加2分,校📚、院级加15分。
②本学年度获得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优秀团支部”、“优秀社团”🏉、“文明宿舍”等先进集体称号,所属该集体的学生均可奖励加分。标准为🙍🏿♂️:国家级加2分/人,省部级加15分/人,市级加1分/人🚵🏿♂️,校、院级加05分/人;
(2)社会工作加分👩🏼🏭:参加学生组织、学生党团组织及沐鸣成立的其他组织,任期满一届🩸,且尽职尽责,能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,经群众评议🙆🏿♂️,可以申请加分👵🏼。标准如下:
①沐鸣🌩🏌🏿♂️、系团委正/副书记、学生会正/副主席👉🏽、社联主席团正/副主席可申请加25分;
②沐鸣🏈、系团委🌻、学生会👩🏽🎤、社联各部门正/副部长和广播站正/副站长可申请加2分👩🏻🦼➡️♿;
③沐鸣🌪、系团委或者学生会各部门部员、沐鸣正式批准的各类协会会长/副会长🦹🏿♂️👩⚕️、广播站广播员/主持人可申请加15分🧯;
④沐鸣、系社联各部门干事/理事可申请加1分,各协会会员不能加分,不经沐鸣🚣🏼♀️、系批准而成立的协会不予加分;
⑤辅导员助理可申请加2分或15分(由辅导员考核决定);班长、副班长、团支书🤖、学习委员可申请加15分或1分(由辅导员考核决定);其他班委可申请加1分或05分(由班长、团支书决定);
⑥参加学生组织🚶➡️、学生党团组织及沐鸣成立的其他组织🦗,任期不满一届❎🧑🏽🌾,且超过本届任期时间的一半以上,因正当理由不再担任所任职务的,可申请减半加分;因违纪等原因被免去所任职务的或清退出本组织的🈂️,不加分🦤;工作态度差、不负责任,未完成本职工作的,不加分;在任职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不予加分。
(3)文艺活动获奖加分🪭:参加沐鸣主办的演讲、摄影↘️、歌唱、舞蹈、表演等比赛活动♐️,且获奖者可申请加分。
①校园歌手大赛一等奖/第一名可申请加05分/人,二等奖/第二名可申请加04分/人,三等奖/第三名可申请加03分/人,优秀奖可申请加02分/人;
②心理剧一等奖/第一名可申请加05分/人,二等奖/第二名可申请加04分/人🎷,三等奖/第三名可申请加03分/人🪧,优秀奖可申请加02分/人🙆♀️;
③知识技能竞赛或演讲比赛一等奖/第一名可申请加05分/人,二等奖/第二名可申请加04分/人,三等奖/第三名可申请加03分/人🧖🏼♀️,优秀奖可申请加02分/人🦶🏼;
④沐鸣健排舞一等奖/第一名可申请加05分/人,二等奖/第二名可申请加04分/人,三等奖/第三名可申请加03分/人,优秀奖可申请加02分/人➾;
⑤文化活动月比赛一等奖/第一名可申请加05分/人,二等奖/第二名可申请加04分/人⚱️🥚,三等奖/第三名可申请加03分/人🦸🏽♂️,优秀奖可申请加02分/人🧕;
⑥积极参与迎新晚会👨🏽🍼✊、中秋晚会🗽、元旦晚会、扶贫文艺晚会等非比赛类表演者可申请加02分/次每人🔭,同一次晚会参与多个表演者只按一次计算;
⑦其他类似文化活动可参考以上加分💭。
(4)积极参与校内外单位组织的义务劳动🍭、社会工作和其他志愿服务等活动👩🏿💻,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的可申请加分;
①本学年参与绿化校园活动的志愿者获得一等奖/第一名可申请加05分/人,二等奖/第二名可申请加04分/人,三等奖/第三名可申请加03分/人,优秀奖可申请加02分/人,无获奖可申请加01分/人;
②积极参与迎新工作的志愿者可申请加02分/人;
③积极参与“苹果义卖”等义卖公益活动的志愿者可申请加02分/人;
④积极参与沐鸣安排的公共性讲座的志愿者每次可申请01分/人🥰,次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📦🏠;
⑤参加无偿献血者,加05分/次,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(须提交相关证明);
⑥在见义勇为🧴、拾金不昧、帮弱助残☮️、抢险救灾、抢救伤残等方面有突出事迹,受到全国🍲、省(部)、市📰、沐鸣👰🏻♂️、系表彰和通报表扬的🤦🏼♂️,每次分别加3分、2分🔘、1分、05分♾、025分;
⑦积极参与沐鸣安排的其他类似活动者可参考以上标准加分。
第十一条德育扣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在综合测评中给予扣分🧕🏿🗻。
(1)本学年度,学生违反校规校纪,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,扣5分;受到记过、严重警告、警告等处分的,均扣4分/次。
(2)本学年度受沐鸣通报批评者🛀🏿,扣3分/次📔。
(3)本学年度在沐鸣文明宿舍评比中,宿舍卫生被评为不合格者,宿舍成员每人扣05分/次。
(4)违反沐鸣宿舍管理及其它规章制度👋,尚不够纪律处分的🦋,视情节轻重,扣05分/次以上。
(5)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被查或导致停电宿舍,宿舍成员扣05分/次每人,多次者累计扣分👊。
(6)凡不遵守学习纪律🎊,旷课扣05分/节,迟到👃🏼、早退扣01分/次🎠,迟到🏇🏼、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🧑🏽🎤,以正当理由请假超过三次者,每超一次扣05分,多次者累计扣分。学习纪律扣分依据👨❤️👨:一是任课教师的记录🚌,二是沐鸣👩🏻🦳、沐鸣不定期抽查学生旷课🏵、迟到✌🏼、早退情况👨🏿🦱,三是各班的考勤记录。
(7)无故缺席沐鸣、沐鸣组织的活动🦇,扣05分/次。
(8)有失社会公德、扰乱公共秩序、违背校园文明的言行🌠,不听教职工或管理人员劝阻,尚不够纪律处分的🧔🏻♂️,扣05分/次👠。
(9)不讲诚信,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其他造假行为为自己谋利的👩🔬,一经查实⏮,视情节轻重扣2-5分/次。
(10)学期开学🏋🏽♀️,无故不按照沐鸣规定时间返校报到👩🏿⚖️📋、注册或办理相关手续者,扣2分/次。
(11)参加直销、传销等活动者👩❤️💋👩,视情节轻重扣4-10分🛀🏿。以上扣分项中🧑🏻🍼,因同一事件被多次处置的,按最高分扣一次🌛。